原通用公司总裁杰克·韦尔奇说过:“相比商业风险,我更在意法律风险,因为法律风险一旦发生,往往具有毁灭性和灾难性。” 回首十几年来倒下的民营企业家,大家耳熟能详的有黄光裕、牟其中、张海、顾雏军、周正毅、仰融、戴国芳、孙宏斌等,随着这些企业家的倒下,他们的企业大都也随之烟消云散。据统计,我国每年有2万名企业家因触犯刑事法律而锒铛入狱,每年有20万家企业因法律风险而倒闭,我国中小企业的平均寿命仅为2.9年。尽管每个企业家倒下和每个企业倒闭的原因各不相同,但归根结底是企业家法律意识淡薄、法律风险防范的思维缺失所致!
因此,企业家要想使企业长青、财富长久,就要提高法律风险意识。但由于思维方式所致,很多企业家法律风险意识淡薄,因此要从以下三方面改变思维方式:
一、大思想:平衡观
平衡是指物体或系统的一种状态,平衡中得到的与失去的总保持相等。任何事物都是自身平衡和周围事物的平衡,这是宇宙运行的法则和规律。地球本身是平衡的,同时又与宇宙中的各个星体保持平衡;人体内各个细胞自身要平衡,又要与周围的细胞保持平衡。哲学也讲平衡:易经讲阴阳平衡,佛学讲心理平衡,道家讲道法自然,儒家讲中庸之道,辩证唯物主义讲对立统一。任何事物只要不平衡就会出问题,举个例子:英格兰与阿根廷是今年世界杯夺冠的大热门,但是由于英格兰、阿根廷没有搞好攻守平衡的问题,结果遭到惨败,分别被德国队打成4:1和4:0。
具体到一个企业,就是要维持追求利润和防范法律风险的平衡,把防范风险和追求利润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。据统计,美国企业支出的法律费用占企业收入的1%,而中国仅占0.02%!中国企业对产品研发和产品销售的投入巨大,但对法律防范却不舍得投入;中国企业家可以一顿饭一掷万金,但对法律投入却一毛不拔。企业家不注重法律风险的防范,法律风险的发生就将成为必然,最终导致企业损失巨大,甚至倒闭!
二、大智慧:大局观
大局观是站在更高的高度去看问题,是高瞻远瞩。一个有大智慧、大局观强的人,才能站得高、望得远。大局观在金庸先生的《射雕英雄传》中也有体现:郭靖看似愚钝,却是大智若愚,看问题和处理问题时能从大局着想,在各种诱惑面前始终坚持自己做人的原则,品德高尚;杨康看似聪明透顶、机智有余,但看问题和处理问题目光短浅,为人极端自私,贪慕虚荣,在诱惑面前甚至不惜背叛自己的祖国,结果招致惨死的下场!
大局观具体到一个企业就是要从长远利益着眼,不要只顾眼前利益。很多企业家明明知道一些项目有极大的法律风险,但是为了眼前利益不顾法律顾问的劝阻铤而走险,结果遭受了巨大的损失。一个企业家有大局观还表现在对法律风险的提前预防,而不是在法律风险发生后才去想办法补救。中国的企业家,大部分都是在企业出现法律纠纷以后才想到找律师,但这只能是“亡羊补牢”,当法律纠纷出现时再找律师,此时律师也只能做些补救措施,而企业付出的代价却是极其昂贵的,惨痛的!
三、大境界:无我观
人生有四种境界:一、本我:是人的本能;二、自我:是自私,只想满足自己的私欲;三、超我:是超越自我,战胜自己,抑制利己私欲;四、无我:是无私,是大爱,是最高境界。具有这种最高境界的有佛祖释迦牟尼、基督教的耶稣,还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缔造者毛泽东,毛泽东倡导的雷锋也算一个。
人生在世,都想拥有更多美好的东西,但是人的境界越高得到的就越多!有这样一则故事:一个人为了选择自己的归宿,先后被带去地狱和天堂。在地狱,人们坐在摆满各种佳肴的酒桌旁,却骨瘦如柴,因为这里的人左臂捆着一把叉,右臂捆着一把刀,刀和叉都有四尺长的把手,所以美食就在手边,却吃不到;在天堂,同样的食物、刀、叉与四尺长的把手,景象却截然相反。他得出答案:地狱里的每一个人都试图喂自己,而天堂里的每一个人都在喂对面的人,因此也被对面的人喂。正如《道德经》中的话:“圣人无积,既以为人,己愈有;既以与人,己愈多。”意思是说:圣人不积蓄任何东西。他尽全力帮助别人,自己反而越富有;他尽可能给予别人,自己反而越充足。
要做到无我这种最高境界确实很难,但我们至少应该做到超我,就是要超越自我。具体到一个企业,就是要求企业家战胜自己的自私和贪婪,树立正确的金钱观和财富观。有的企业家为了追求财富,不择手段,无视法律,总想钻法律的空子,结果触犯了法律,自己深陷囵圄,企业也破产了,财富也没有了。《道德经》中有一句话:“知足者富”,就是说知道满足的人才是富有的。像黄光裕已经是中国首富,但仍然不满足,还要去触犯法律,结果别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!本文开头提到的这些倒下的企业家也都是这种情况!
思维方式是精神应有的状态或对待人生的态度,思维方式决定了人生的成败!经济在发展,法律在完善,作为一个企业家,如果想让自己的企业发展壮大、健康茁壮成长,如果想使企业长青、企业财富长久,就要从上述三个方面改变自己的思维方式,应在饥渴的追求目标的同时,提高自己的法律风险意识、遵守法律规定、承担社会责任,防微杜渐,防患于未然,建立起法律“防火墙”,对法律风险认识从“救火”提升到“防火”,从依法维权意识提升到依法治企意识,将法律风险消灭在萌芽状态,将法律危机杜绝在发展之外!
来源:信古斋 新浪博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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