高德刚,男,汉族,山东泰安人,民革党员,本科毕业于烟台大学文经学院,法学学士学位,中国社会科学院在职研究生学历。本科期间通过司法考试,具有正规的法学教育背景、深厚的法学理论素养,2013年取得法律职业资格,2014年开始律师执业。2018年至2019年在泰安市公安局泰山区分局挂职锻炼。执业理念:受人之托,忠人之事。执业期间办理多起有影响力刑事案件,积累了丰富的处理各类法律识事务的能力,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,为当事人提供了优质的法律服务。
部分案例:
1、泰安市Z某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组织案
2、东平县某酒业公司特大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
3、L某故意伤害致人重伤缓刑案件
4、X某强奸二审改判缓刑案
5、L某故意毁坏财物数额巨大缓刑案件
5、东营市S某参加黑社会组织案
6、新泰市某村两委成员贪污危房改造款案 7、泰安市w某参加套路贷黑社会组织案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