民网北京7月25日电 (李楠楠)记者从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获悉,秦星强迫卖淫、组织卖淫一案将于今日8时30分在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。
7月15日,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官方微博发布消息称,湖南高院原定于2014年7月17日10时在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的秦星强迫卖淫、组织卖淫一案,由于被害人于7月15日委托了诉讼代理人参与诉讼,诉讼代理人提出需要阅卷、可能向法庭提供新的证据、申请新的证人出庭,向湖南高院申请延期开庭。为依法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,湖南高院决定对本案延期开庭。
“唐慧女儿案”两被告人死刑未核准 发回重审
6月12日,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受最高人民法院委托,向“唐慧女儿案”两被告人之一的秦星送达了最高人民法院刑事裁定书。最高人民法院依法裁定不核准秦星死刑,将案件发回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重新审判。
最高人民法院认为,被告人周军辉、秦星伙同他人利用被害人年幼、身心脆弱、缺乏自我保护能力的特点,采取暴力、胁迫等手段,强迫不满14周岁的幼女卖淫,二被告人的行为均构成强迫卖淫罪;周军辉明知被害人是不满14周岁的幼女而与之发生性关系,其行为构成强奸罪;秦星伙同他人采取招募、容留等手段组织多名妇女从事卖淫活动,其行为构成组织卖淫罪,均应依法数罪并罚,予以惩处。周军辉、秦星强迫不满14周岁的幼女多次卖淫,控制卖淫所得,其间被害人又被他人轮奸,致被害人患有生殖器疱疹及创伤后应激障碍,严重侵害了幼女的身心健康,犯罪性质恶劣,犯罪情节、犯罪后果严重。
在强迫卖淫的共同犯罪中,二被告人均起主要作用,系主犯,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。第一审判决、第二审裁定认定的强迫卖淫、强奸、组织卖淫事实清楚,证据确实、充分,定罪准确。审判程序合法。鉴于周军辉、秦星强迫卖淫的暴力、胁迫程度,犯罪情节的恶劣程度尚未达到情节特别严重,对二被告人以强迫卖淫罪判处死刑立即执行量刑不当。本案复核期间出现新的证据,可能影响对秦星是否构成立功的认定,依法应予查明。
新证据或影响秦星是否立功认定
据悉,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期间,对被告人秦星是否制止同监人员周某某自杀等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,调取了看守所的监控录像及在场部分同监人员的辨认笔录等新证据,上述新证据可能影响对秦星是否构成立功的认定。由于新证据未经当庭质证,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,现已随案移送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,由湖南高院通过开庭审理进行核实。
秦星辩护律师:此案将审理一天 有证人上庭作证